通 报
自从第13期对督查调度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以来,各单位(部门)对信息报送工作高度重视,上报的信息质量持续提升,对上报信息存在的各类问题,集团企业督查办公室也及时向有关单位(部门)进行了反馈提醒,但部分单位(部门)仍然存在着迟报、填报不规范等问题,现将第16期(6月16日—30日)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信息报送情况
(一)未按时上报信息的单位(部门)
本期信息规定上报时间为6月30日上午11点前,鄂尔多斯能化企业、水煤浆国家工程中心6月30日下午上报;万福煤矿筹备处7月1日上报;新疆硫磺沟煤矿未上报。
(二)上报信息质量较差的单位
1.技术质量中心负责的1项重点工作未完成月度计划,且未及时汇报。
2.开阳化工承担的2项重点工作上报信息格式与要求不符。
二、重申调度信息上报时间
旬调度事项,每月15 日和月底最后一天的上午11:00前报送;月调度事项,每月最后一天11:00前报送。
三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进行考核
从本期开始,集团企业督察办公室严格按照《集团企业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兖矿集团发〔2016〕66号)有关规定,对各单位(部门)督查调度信息上报情况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与各单位、各部门绩效挂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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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16年7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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